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

我一直到兩個月前才開始擁有智慧型手機。數位科技真不錯,別非要它不可,別事事依賴它不可。我有時就不帶手機出門。我有時用筆和稿紙寫稿。我常常削鉛筆,用鉛筆寫字。我常常覺得親身接觸一兩句話勝過手機聊天室十句話、百句話。親人要送我電子書,我寧可看(紙本)書----喔,我說紙本書,真不甘心;其實就是書。我常騎單車,我常走路; 我去超市買東西,常常手拎著回家,不裝(塑膠)袋。 我常覺得用身體、肢體做事會覺得自己是完整的,有能的人。現在,幾乎人人有數位相機,但有誰拍出像樣的作品?我很懷念使用底片相機拍照,那個金屬製的快門開闔聲,依然是自然物質才會有的聲籟。沖洗底片,有多少技巧呼應著內心創作的要求。這是類比攝影,不是數位攝影。現在也人人有手機,通訊立時,也有聊天室可以立即聊天,但人與人之間有更親近嗎?手機通訊的方便,是否反而使我們容易規避親身見面? 以前電信局宣傳要你電話拜年,後來要你簡訊拜年,但我們的節日卻越來越無趣。快速--數位科技器具最快速--常是庸俗化的開始。歷史學家威爾‧杜蘭(Will Durant)說:No one in a hurry is quite civilized.(匆匆忙忙的人,沒有很有文明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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